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细则如下:
享受护理假的对象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等。
护理假期为最长30天,可以连续休假,也可以分别休假。护理假期可在父母子女生育、生病或意外伤害后,或需要进行护理的重大事项发生后的1年内享受。
护理假期期间,员工可以按照企业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享受带薪假期或无薪假期。
护理假期需提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不得因员工享受独生子女护理假而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待遇、减少工作岗位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细则可能会随着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及时关注政策更新。
广东省政府行政机关工作考核标准及工作要点的通知》规定,广东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陪护假。
3. 具体规定如下:在子女年满 18 岁前,每年提供最多累计 20 天的陪护假,年假和陪护假不可同时享受。
如果子女患病需要治疗,每个病期提供最多 5 天的临时陪护假,每年不超过 30 天。
答案是不可以叠加的!这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也不可以随意叠加的!这也是对独生子优惠政策的保障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可以随意更改叠加,减少应该享受的权利!如有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执行,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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