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15届1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将优待范围扩大至外地老年人。
此外,《办法》还提出,公共服务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的同时,应当尊重老年人的行为习惯,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持广州有效居住证的常住外埠老年人可享公共交通减免等优待
经过此次修订,可享受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包括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公民。根据此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外埠老年人”也可享受老年人优待办法,其中包括外省市、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不包括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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