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法院院长接待日是::周三接待上午:8:45-11:30 下午:13:45-16:00黄浦区法院地址是:延安东路1234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域,被誉为上海的“心脏、窗口和名片”,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中国民族工业发祥地、海派文化发源地和远东金融中心的承载区。区内汇集了外滩、南京路、淮海路、新天地、豫园等金融证券、现代服务、商贸物流、休闲旅游和文化创意等产业的优势资源。
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人文环境,决定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相对较多,不少案件具有相当的典型性
法院起诉流程是: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
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
二、法院诉讼费用怎么收取?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4、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三、诉讼费用怎么承担?
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综上所述,人们解决民事纠纷,起诉是非常有效的手段。起诉的流程包括准备诉讼状等材料,确定管辖法院,提交,法院受理等环节。诉讼费用根据案件类型确定,如果不涉及财产纠纷,诉讼费用几百元左右,而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案件,诉讼费用相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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