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水费收费标准根据您的用水量分档收费,分为1-30吨、31-60吨、61-90吨、91-120吨、121吨以上。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另外,大多数社区还会收取水费基础费来维护管网和设备等费用。
电费:电费的收费标准也是分档收费的,不同档次的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广东电网公司发布的数据,广州市的第一阶梯电价是0.60元/千瓦时,第二阶梯是0.92元/千瓦时。
广州生活用水,第一阶梯1.98元/立方米、二阶梯2.97元/立方米、三阶梯3.96元。非居民生活用水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0元/立方米。电费也是按阶梯收:第一阶梯是0.69元/千瓦时、二阶梯是0.92元/千瓦时。水电费的具体收标准可能会因时间和当地政策而有所不同。
广州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水价标准如下: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自来水按1.98元/立方米计收,污水处理费按0.95元/立方米计收。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自来水按2.97元/立方米计收,污水处理费按1.43元/立方米计收。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自来水按3.96元/立方米计收,污水处理费按2.85元/立方米计收。
对于用水人口较多的家庭,每阶梯的水量基数可以增加。具体来说,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家庭按照每户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27-34立方米、34立方米以上三阶梯水量标准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可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每增加一人,每户每月第一级水量基数上限增加6立方米,每户每月第二级水量基数上、下限相应增加6立方米。
此外,困难群众可以享受优惠水价,具体政策为:具有本市户籍,持区县级民政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居民,可享受优惠水价。即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及以下的,按每立方米0.7元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1。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曾提出两套调价方案,其中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和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2。这表明目前的阶梯水价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具体情况需关注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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