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保持不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第三条规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 元,缴费基数下限保持不变,为3803 元。
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2020社会保险年度(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 元,缴费基数下限保持不变,为3803 元。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2020年广州社保平均缴费指数为X。该指数是根据广州市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计算得出的,反映了广州市社保缴费的平均水平。具体的缴费指数数据可以在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社保缴费指数的变化对于广州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参保人员的权益具有重要影响,也是评估社会保障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2020年,广东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4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省常住总人口比重达到12.35%,比2010年提高2.62个百分点。截止2020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498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5.3%,预计到“十四五”末,全省户籍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16%,进入人口中度老龄化时期。
据我所知,我公司有好几个同事也是2021年6月份之前办理退休的(广州市企业),仍然按广东省2018年社平工资计发退休待遇,今年也没符合条件调整待遇。今天发放7月份的养老待遇了,也没见调整补发差额(若是公布了广东省2019年度的社平工资的话)。
去年10月份在广州办理退休,所审核的退休金,基数确实是按照2018年7486.00元计发。这次调增工资后,仍没有按2019年公布的基数作变更。咨询了一下省人社厅,回复说,过渡方案还没最终确定,确定后会补发增额。虽说相信不会“短斤缺兩”,但时间拖得确实是有点久了!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