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县最初属于广州府。根据提供的信息:
建立与归属:
宝安县在公元1573年建立,位于南头,其辖地包括今天的深圳市及香港区域。最初,宝安县属于广东省广州府1。
历史变迁:
在清朝康熙年间,宝安县经历了废县和复县的过程。康熙六年(1667年)因“迁界令”而废,其地并入东莞县。到了康熙八年(1669年),宝安县得以复置2。
地理位置:
广州府的范围在历史上包括了今珠江三角洲的大部分地区,而宝安县位于这一区域内2。
综上所述,宝安县最初属于广州府,并在历史上有过废县和复县的过程。其地理位置始终位于广州府范围内,没有转移到惠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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