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广州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根据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的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制入户。
第三条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积分制入户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组织开发积分制入户信息系统,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负责积分制入户的审核。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和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分别具体负责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受理、资料录入、资格初审等工作。
有五个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5、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近5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
此外,在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申请人还可申请加分指标。
如果对以上条件还有不理解的可以咨询空格教育老师哦,我们帮你解决有关广州入户所有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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