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由区或县级市场监管局消保科接收12345或12315的转办单,通过对转办单内容的审核,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留下以后按职责及辖区分派到相关的科所。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退回。
第二,相关科所接到转办单后,按排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到现场了解投诉的实际情况。根据情况予以处罚或调解或终止调解。
第三,工作人员将处理结果电话告知投诉人。
下列7种投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2.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3.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4.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5.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6.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1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7.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工商部门不受理的七种投诉:
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消协或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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