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是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个专门编制,是属于组织部管理的。它的员工是通过公务员考试等方式选拔的,是公务员编制。
应急管理局的员工编制内的是正式工。编制可能是公务员也有可能是事业编。编制外的有可能是合同工,临时工。因为工作岗位不同就可能存在多种用工模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是正科级。
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管理在政府组成工作部门当中,无疑将会是一个有着重要地位的大部门,其分管业务和行政职能,将会呈现多元化、复杂化、专业化的特点,是绝对的强势部门,编制性质肯定会是行政编制。
从目前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指导思想来看,应急管理部门的新组建工作,将以政府应急办公室和安监部门为班底,横跨诸多专业和领域,将之前各业务部门负责的应急和安全职能统一划归管理。比如之前属于林业的森林防火、水利部门的防汛、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等,全部纳入应急管理部门,而且有些地方还会纳入城市消防。
应急管理部门虽然是行政编制单位,但在人员构成上,肯定会和其它行政单位一样,行政和事业混编,因为新组建部门纳入的新领域,基本都要保持原有人马的整体入编,而以前这些单位多以事业编为主,应急管理部门不是专业的执法单位,新组建是不可能直接转为行政编制的,所以其工作人员的编制身份不会改变,该行政的走行政,该事业的还是事业,和其它单位模式一样。
另外,具体到市县一级,各地还会依据地方特点,允许存在一定的差异化,在应急业务上会有所偏重,个别执法要求比较迫切的地方,不排除直接转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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