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广州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1.广州市招考办
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6号4楼社考科
2.荔湾区招考办
荔湾区多宝路58号509室
3.越秀区招考办
越秀区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二成教大楼14楼
4.海珠区招考办
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
5.天河区招考办
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2楼2002室
6.白云区招考办
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4楼
7.黄埔区招考办
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208室
8.番禺区招考办
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2、529室
9.花都区招考办
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政府综合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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