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1月21日起,广州暂停实施“开四停四”措施,恢复时间另行发布。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1、开四停四不是全广州执行,他的区域为下图标所示,不在区域内不受限制。

2、对于违反开四停四的非广州车处罚为记3分罚200元,一个自然日只罚1次。

3、在管控区域内行驶4天后,要继续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必须停驶4天及以上。

4、在下列重大时节,不实施“开四停四”政策,法定节日期间,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期间,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5、政务类、商务类、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可进行预约登记成功后,有效期内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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