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包含了周六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不含租赁中小客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领馆牌照、港澳牌照等的客运车辆不受开四停四规定。
广州开四停四限行: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广州限行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单来说,就是外地车牌最长可以连续开4天,开1天也需要停够4天才能再次出行。在可出行的当天,可以不限次数进入限行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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