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符合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中关于户籍、学籍及特长生专业资格的相关要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
(二)特长条件
01
体育特长生报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2.获得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3.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02
艺术特长生报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三等奖以上。
2.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二等奖以上。
3.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荷花少年”比赛铜奖以上。
4.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省级体育舞蹈赛事个人前六名以上。
5.参加其他大型国际比赛的获奖者(需为金奖以上并经市教育局确认)。
6.参加“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展演活动演出者(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展演证书)。
2020年广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申请者必须符合广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的条件。
体育特长要求。申请者需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比赛获奖证书的有效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以上是2020年广州市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标准的相关信息,如需了解更多,可以咨询相关教育部门或学校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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