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要求:
1、具有广州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其父亲或母亲(含合法监护人,下同)在广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3年以上(含3年,下同)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3、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
符合以上3个条件的学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其中具体到对学籍的要求:
具有广州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基〔2007〕66号)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予以认定。
若监护人发生变更,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或提供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相关证明。
可以,但是有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在广东参加高考:
1、考生在广东参加中考并读3年高中;
2、家长累计购买3年社保(养老及医疗);
3、家长在考生高一前办理居住证且高考报名时有效(不需连续);
4、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
可以的。在实际情况中需要看孩子的学籍是在哪里,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外地。孩子的学籍如果实在户籍地的话,那么在外省读书就是借读的形式,那么在高考之前回到户籍所在地学籍所在的高中进行学习这是很正常的。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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