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负责全国海关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海关监管工作、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海关风险管理、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海关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实验室建设和技术保障规划、海关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垂直管理全国海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监察组。
海关关衔设五等十三级:
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
二等: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三级关务监督;
三等:一级关务督察、二级关务督察、三级关务督察;
四等:一级关务督办、二级关务督办、三级关务督办;
五等:一级关务员、二级关务员。
海关关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
(二)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
(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
(四)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
(五)关务员:一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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