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制外地车牌“开四停四”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外地车进入广州的限制:限制时间为早7点至晚9点,晚17点至晚19点,广州限行的核心内容是四次开停的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外地车进入广州中心区的连续行驶时间不能超过四天(自然天),需要再次行驶四天以上(自然天)。
2、外国汽车进入广州的限制:1.广州的限制时间为上午7: 00至9: 00和下午17: 00至19: 00(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3、2.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桥段)、珠江水道以西(东圃桥至长洲岛段);3.珠江水道以北(海珠区以南、长洲岛以北);白云区、荔湾区与佛山市交界处以东;4.广山路(大观路至华南段,不含)、华南快速路(广山路至春港立交段)、华南三期、亚港大道以南(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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