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基础金为每人每年100元。个人医疗账户划入比例为:35周岁以下为2%;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3%;45周岁至退休前为3.8%;退休人员为4.1%。个人医疗帐户划入基数:在职职工为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城镇职工医保每月返在个人帐户返回比例如下:
1.
35岁以下,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
2.
35岁-45岁,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单位划拨的1%;
3.
45岁-退休,每月到帐是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支付部分)+单位划拨的1.8%;
4.
退休以后,每月到帐按广州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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