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确定最低缴费基数的标准不同,因此最低缴费基数不同,导致缴费金额不同。
按照深圳市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职工月最低缴费标准为226.6元(1档)、192.7元(2档)、187.6元(3档)。
按照东莞市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计算,职工最低缴费情况为:养老金248人,就医22.3人,失业10.3人,合计273.8元/月。
您好,阶梯电价不是按人口数量来分档,以用户的用电量多少来分档。
以广东省的为例:阶梯计费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两个计费标准。其中: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广州市的一户多人居住的阶梯电价标准如下:
1. 家庭用户第一阶梯用电量为210度,单价为0.5265元/度;第二阶梯用电量为700度,单价为0.6529元/度;第三阶梯用电量为800度以上,单价为0.8264元/度。
2. 非家庭用户第一阶梯用电量为180度,单价为0.528元/度;第二阶梯用电量为320度,单价为0.6187元/度;第三阶梯用电量为700度,单价为0.8182元/度;第四阶梯用电量为900度以上,单价为0.9706元/度。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仅适用于广州市内的一户多人居住的电费计价,实际的电费情况还要根据具体的用电量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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