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是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部门。他们的职责包括规划和监督城市的土地利用、建筑物的规划和审批、市容环境的管理、道路交通的规划和管理等。
他们负责制定城市发展规划,监督建筑项目的合规性,协调解决城市建设中的问题,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此外,他们还负责处理市民的投诉和建议,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总之,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是为了确保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良好管理而设立的重要部门。
街道办事处的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建筑设计、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和管理。
他们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规划,同时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的监控,保障城市建设的稳定和有序进行。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是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重要一环。
1.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2.向辖区内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置地区性、群众性的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
3.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参加辖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的验收工作,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4.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5.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行政效率将明显提高。街道办事处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经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管辖相应驻地,它不是一级政府。
实行街道管理体制后,以往县城驻地镇的管理体制将由“县—镇—村(居)—民”的“二级政府,管理”转变为“县(街道)—居(村)—民”的“一级政府,二级管理”,减少了镇这一中间环节,将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县政府针对县城驻地的各项政策将直接落实到基层,执行更加完整,力度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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