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90%。
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5%。
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600元,报销比例为80%。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
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5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按55%比例支付;
未经选定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40%比例支付,自2022年1月1日起,按50%比例支付;
其他居民在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 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3、因紧急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处理:在发生急诊3—5个工作日内,先通过电话联系或委托他人持书面报告通过我院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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