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区很多路段左转直行同时放行,市区有先后之分,那地方10月15日去新丰走过,街口接人没上高速。大货车有可行冲绿灯和黄灯,主要小车司机操作有误,半途停车,害人害已,直过刚好避开,眼视前方50米以外,那地方车不多,过街口车都跑高速去了,绝对可以做到,让行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本次事故影响大因有警察殉职,好警察难培养,事件责任大。
我也是从化本地人,那个路口是我回老家的必经之路,经常走。泥头车高速闯红灯造成严重事故,负全责是肯定无疑的。被撞车辆的驾驶人在绿灯可通行情况下,见有泥头车快速冲撞过来,惊吓之下本能慢车我认为是情理之中,换着是我,估计第一个反应可能也是慢车。对于事故中去世的警察,因为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官方因此定性为因公殉职,并无不妥。至于死者的身后荣誉,如何确认有规范的程序。死者在如此惨烈的交通事故中去世,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抱着一种同情和尊重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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