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顺产的,计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2022年广州产假是98天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10月1日起广东职工产假天数有变化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已经7月16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颁布的规定有5处变化:
延长了女职工终止妊娠后享受产假的天数。具体而言,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原规定为15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明确了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人员及其用人单位;
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不再单列生育基金项目;
跨省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便民快捷;
生育医疗费用的申请时间由原来的一年延长至三年,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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