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广州户口 离婚后女方户口,那要看女方是不是户主,户主就不用迁出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5.若孩子还未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如果父母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离婚证。2、准迁入证明。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接着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3、迁移证。持准迁入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迁回原籍
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这是最常见的做法。
2.另立门户。
想要另立门户需要有独立的房产、达到一定金额的存款、或者稳定的收入等。达到当地另立门户标准的,直接带上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即可。
3、再婚后迁走
如果离婚后应迁走的一方(一般为女方)近期内有再婚打算的,就不用先迁回原地再迁到再婚处那么麻烦,可以直接把户口迁到再婚对象所在地。迁移流程为:向迁入地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所需要的证件和材料,比如离婚证明及结婚证明,以及当地户口迁入的其他条件证明;得到许可后向先居住地申请迁出;最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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